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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难民

Dover/伊甸日落

《Eté 85》

“你的梦想是死亡。”

“因为你无法获得比死亡更大的激励。”

“这就是你将它存放在最后的原因。”


*旧坑重填XD

*其实是看了《85年盛夏》预告的产物

*字数10000+


1

 

从北岸绕过,我拎着一沓稿子,路过火车站时留意了一下。


这地方我并不陌生。这儿几乎一年四季都笼罩着厚厚的雾,毫无预兆的阵雨敲击着行人过客撑开的清一色雨伞,水珠沉沉打在深色的地砖表面,丝丝雨水渗进砖缝下的土壤中。湿润温和的空气裹挟着泥土和柏油公路的混合气息,像燃烧过后的蜡油。它们在暑气里缓缓升空,盘旋流转,然后无声炸裂在城市上空,与饱蘸雨露和雾气的天空融为一体。弗朗西斯曾经对我说,正是因为渗入地下的雨水成年累月无法完全蒸发,才使得伦敦的天气常年阴沉着脸,空气里全是湿重得化不开的的雾气。他说这话的时候刚将槭木和云杉制的大提琴从琴盒里轻轻拿出来,拨动C弦正在校准音调。我低下头,对他的发言不置可否。

 

永远潮湿、嘈杂、人潮涌动——这是我自从搬到这座城市的十几年以来,对这座车站唯一的印象,简直像是刻在了脑海里,时不时拿出来打算翻新的时候也觉得这样的印象实在难以磨灭。上学那会儿我离开家,踏上五个小时的车程独自来到这里,入学定居,开始了一段足够让我一生难忘的旅程。

 

这一趟我打算前往伦敦西北部两百英里的曼城。我必须用手遮盖住我印着散文和短诗的稿子,才能使它们在安全抵达曼彻斯特市中心的报社之前保持完好无损。来到车站前的几个小时内,我提早算好了时间,将近三个钟头的路程结束,应该就到了黄昏。今天是截稿日期的前一天。

 

印象里这儿的日落时分时常静谧而祥和。抬头就能看见从淡紫到浅橙色的天空其间有色彩斑斓的过渡,暗色的云层将它覆盖时让人心觉,这样厚重的屏障永远无法被夕阳微弱而柔和的光破开。在稍晴朗的日子里,日落的余晖或许有机会穿透层层叠叠的云,慷慨地倾泻洒落在城市的边角。日晕,光圈,阴影,跃动的水光,震颤的生命力。

 

站台一侧和往常一样,熙攘的人群埋头走自己的路,沉闷悠长的汽笛声淹没了小孩子的哭喊和女士们的笑声。路过站台时,我瞥见一个背着琴箱的身影,颜色过于鲜艳的风衣和身旁灰暗色调的人群格格不入。只消几秒,我辨认出了那个匆匆掠过的身影。从耳边垂下的浅金色发丝,连带着三个色块拼成的发带撞进视线的焦点中。那时候天还未来得及放晴,便重新被阴云遮蔽大半,方停片刻的阵雨又淅淅沥沥下起来。我差点忘记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摩肩接踵人们脚踩进地面上的水洼推搡拥挤而过。我深吸一口气,随着鸣笛渐渐揉合进聒杂雨声里的还有飘忽四散的思绪。

 

我写诗,从来没有单独与身边任何人分享过里边的内容。即使弗朗西斯以前费尽心思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一点关于这些诗的消息,我也还是推辞着用敷衍的态度一带而过,告诉他那些不值得他花上时间去阅读。他大可以将大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女人和酒上,而不是跟我扯些有的没的。听了这话他皱了一下眉头,扯动嘴角,对我的措辞嗤之以鼻。更多时间他会语气委婉地批判我的那些不足一看的诗,即使他连一个字母也不曾看过。“不值一提,廉价且拙劣的浪漫。”他说。我撇嘴,帮他在琴弓上擦上松香,坦白道我自己的确不懂得何为浪漫。

 

 

2

 

那是段让人怀念的悠闲日子。每当气温回升,雾都接受了来自北大西洋暖流的洗礼,万物复苏,校园里的蔷薇在每年四月初开始含苞待放,高高矮矮的枝桠缠绕了整个院子的橡木篱笆,隔了一个街坊也能远远望到这里星罗棋布的白色装饰物。白花点缀乱石堆砌的篱墙,它的中心是古老的教学楼,历时上百年仍巍然不动屹立于学院中央。一年一度的五月份春季邻校联谊晚会就在这栋楼里举行,而每到一年中的四月下旬,整个校园便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为十多天后的晚会活动做充分的准备工作。这是建校以来的一个历久不变的传统。

 

早晨下楼时路过爬满白花的矮墙,他饶有兴趣地用手指向那簇花丛:“Bonjour!那个是重瓣玫瑰吗?”

 

“不,是本香花。”我回答,停顿后又接道:“和玫瑰属于同一个科,花瓣的形态也不很容易分辨。”

 

他看上去有些失望。“祖父还在世时,庭院里栽种的就是满院子的白花重瓣玫瑰。香味很浓。”

 

“我以为你更喜欢鸢尾。”我愣了一下。

 

“那些色彩鲜艳的花瓣太张扬了。”

 

我报以沉默。思忖着白玫瑰也许是独属于他的回忆。白花重瓣玫瑰讲述了尊敬与谦卑——“我足以与你相配”。引用进诗句里也许是个不错的的意象。

 

 

下课后我照常扔下课堂需要用的讲义和晦涩难懂的课本,检查完毕门窗锁上后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出了楼梯拐角就跨过几十米宽的夏栎树林和两层围栏,我迫不及待地去找另一栋楼上同一级段的弗朗西斯。我例行公事般喊他去年久失修的废弃操场上打球。他拒绝了。

 

难得有他拒绝我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他顺着我的性子来。

 

“眼下我没有空闲时间,如你所见,我正帮会长整理联谊会上演出者的名单……我看看,这里漏掉了一行……”

 

他看上去并没有多少时间去理会我提出的邀请,但还是尽量耐心地向我解释缘由。他是社团的成员,平日里闲散无事可做,特殊时期就会像现在一样忙得抽不开身。

 

“如果你暂时抽不出时间的话,那么改天。”

 

“明天?”

 

“明天。”

 

丢下这句话,我踩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临近这个时段,我的情绪跟着四月的风轻快愉悦起来。既然如此,我可以独自一人绕过湖边去校园西南边的图书馆,在那儿找个无人打扰的清净角落,自己消磨掉几个小时的独处时光,用上半个下午的时间继续完成昨天刚写一半的短诗。

 

 

第二天我以为他会在楼下等我。

 

结果是直到我再次来到他那座楼,走进二楼的教室,才看见他穿着清清爽爽的白色衬衫,将书本全部塞进教室后的储物箱里。见到我,他回头给我一个微笑,嘴角盛满了初夏的阳光。他拎起琴箱带我去学校中央那座楼看他练琴。

 

“联谊会上的演出,你报了名?”我问。

 

他点头,丢给我一瞥然后垂下眼帘继续为他的大提琴校音。几个音符落地,当调好音准的最后一声清脆的长鸣收尾,我点燃一根烟等着他练习的开始。这间专门为社团活动准备的大型教室讲台足够宽,我坐在台下拼起来的桌子上看他表演,课桌三三两两随意摆放在一起,以讲台为中心围成半个圆弧。教室后也堆着几个课桌,上边同样坐了几个一同训练的学生,我猜他们中一定有人仅仅是是单纯来凑个热闹,比如我。

 

几排课桌并不能很好地起到隔音效果,但他还是在来自四周的乐声中偷取到一些可以展示的空隙,三两下拨弦后便开始了他的演奏。他坐在离窗很近的位置,这个角度恰好可以看见窗外透过茂盛的枝叶照射进来的日光,掩映着婆娑起舞的树叶投在他的大提琴侧板和镶边上的树影。

 

我在周围此起彼伏的噪音中捕捉到他的一小段旋律。

 

我问他,这首是不是《狂欢节》?

 

平心而论,我对音乐了解不多,但大抵能够凭借这一小段熟悉的旋律分辨出来这首琴曲的名称。

 

“猜对了。”或许他正在心里默默数着拍子,否则不可能边演奏边跟我闲聊,而且还能保证拍子没有打乱。

 

“舒曼的。”似乎怕我不太清楚,他趁着停顿的间隙强调道。

 

“……不折不扣的疯子。”思索片刻,我压低声音,眼神开始向四处瞟,夹着半截烟的手指也不知该往何处安放。很奇怪,我们之间的对话似乎总在争论不休中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嗯?”仿佛没听清一般,他发出一个低低的鼻音。他也许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嗤笑,也许没有。我暗自猜测他是否介意我刚才的言语,事实上我比谁都清楚,他是在为一些难言的话而自嘲,以恰到好处地粉饰面容上的不自在。但他躲不过我的眼神。在确认我可能不会再想重复第二遍之后,他侧耳,向我询问《狂欢节》是否适合在晚会上表演。

 

“挺不错的。”我接过方才他没听清的话:“我是说,舒曼,他是个十足的疯子。”

 

想了想,我补充道:“弗朗西斯,你也是。”

 

他爽朗地笑了,似乎并不介意我关于他和他爱的音乐家片面的言论。

 

“中肯的评价。”或许呢,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事实上我自己也不确定这话是否是一句玩笑。

 

是这样的。弗朗西斯身上有种属于法国人的疯劲,是那种不同于癫狂的疯,是悄无声息,饱含人类特有情绪情绪的疯,或者说,它是一种独特的、奇妙的、感性战胜理性的产物。我少有地被这种谜一般的气质深深吸引,它迫使我坠入险象丛生的无人区。

 

我吐出一口略呛人的烟,心里斟酌着字句。话到了嘴边却咽下,最终还是决定不予回复。我坚信,只要我多讲那么一句无关紧要的,他绝对能忍心耗费半个小时将我不正确的话反驳回去,用他那充分的论据和貌似客观的观点,哪怕只是强词夺理。

 

于是我安静地听他将同一首曲子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他停下:这段已经结束了。他将琴和琴弓斜摆在长脚椅旁,转身轻轻踢开了散落一地的曲谱,走到我旁边坐下。在盯着我些许时间并且确定我不愿再多说一句之后,他点头示意,抬手掐灭了我手里的烟。

 

“公共场所。”他言简意赅道,我却仍不以为意。“现在几点?”

 

我看一眼手表,“将近晚上六点整。”天边的霞光暗了许多。留在教室的人已经陆陆续续离开,偌大一个屋子里只剩下我们两个和后排的几个学生。

 

“还要继续吗?”我有足够的耐心留在这里陪他不厌其烦地练习。作为方才沉默的报复,他也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伸手拉上了后方作为隔断的帘子。光线很暗。

 

我们不说话,低下头开始接吻。

 

我们的动静一定很大,也许打扰到了教室里其他人。

 

钟摆摇动的频率和融入喘息中的风声渐渐重合、相融。我们离开学校时,已经到了住宿生熄灯的时间。

 

 

我记得不太清,大概十多天后,联谊晚会如约而至。邻校和本校学生挤满了一楼的整个大厅。弗朗西斯在幕后准备的时间里,我看见他婉拒了前后一共四个外校女生的约会邀请。其中甚至有一个相貌出众的女孩甚至提出想和他去学校附近的酒店开一个房间,他婉言相拒。下来之后我嘲讽他说,那可不像他的作风。

 

或许他知道我在候等区默默注视着他。

 

“献给我的柯克兰先生——”他已经上了舞台。他似乎急于宣告主权,但是这话无疑为观众席上的我招徕了无数惊异的目光。

 

我从没想过一曲大提琴独奏将会在会场掀起一阵多大的狂潮。是冲动还是冷静,是鲜血沸腾还是平缓起伏,是属于热情还是归于静寂,我难以分辨其中的感情。但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可以断定,我的爱神此刻就在台上,为我演奏属于我们的《狂欢节》。

 

当弗朗西斯的最后一个音符落地后,台下的掌声和欢呼开始刺激我的耳膜。明亮的聚光灯照射在视网膜上,再多停留一秒就会将瞳孔灼烧。我避开眼睛,转而凝神盯着台上那个耀眼璀璨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感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炽热目光。

 

那晚我忽然领悟到了什么。弗朗西斯·波诺弗瓦,他名为诗歌,是浪漫本身。无法否认,“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不可思议的假象身后,每一段打磨润色的词句如同饱经风霜的石碑,隽永绵长的意蕴永远值得体味。

 

 

“怎样?”联谊会进入尾声时他问我。

 

“出色极了——我的意思是,再没有比你更像演奏者的疯子了。”

 

他笑了,眼底盛起一湾忽明忽灭的紫色渔火。

 

 

恍惚间追忆起往事,忽然觉得秒针转过的弧度与表盘上下一个数字间仿佛相隔万里。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一般,走走停停绕世界漫无目的游荡半圈,最终还是回到视线交汇点。只要我还屏住呼吸,那一万里的距离永远不会抵达终点。

 

 

3

 

再次面对面交谈是在伦敦城郊的一家小酒馆。

 

五个年头过去了。自始至终,我想不通为何弗朗西斯愿意大费周章回到这里。就像是跌跌撞撞绕了一个弧,兜兜转转回到起点。无数年前的那场晚会结束,没过多久他便杳无音讯。至于后来他的去向,他的经历,他见了什么人,遇到那些事,我全部一无所知。

 

“我猜你不可能是专程回来找我的。”我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五年来被封存塔底的烟尘也全数囊括进五脏六腑,胸腔里充斥着一股金属的味道,它被侵蚀了太久,久到已经显露出了内部的血管和脉络,一张一翕地鼓动着,牵扯着覆盖其上的划痕,一声比一声微弱,一次比一次疼痛至深。

 

“你有一次机会再猜一遍。”

 

那就是说,他这回的确是奔着与我见面而来。

 

我顿住了。我为自己留了几秒钟的时间,来判断他的这句话到底是发自内心还是开个玩笑。如果,我是说如果,他确实这样打算也真的渴望与我见面,那么他的用意何在?

 

不重要了,一切都过去了,连带着那段未能追溯至尽头的时光。

 

也许我把一切想得理所当然,我也尽力学着把某些不该存在的记忆的芯片从头骨中剖出,随它同那些不忍回首的过往一起扔在哪些地方。但是当下我没办法掩饰我的慌乱, 它总在错误的时间里伸出尾巴,这时我往往不能用一些风平浪静的微笑来将它掩盖,这样做只会让我当前的处境更加难堪——尤其是在弗朗西斯面前。我匆匆避开他迫切想要表达和倾诉的视线,就好像,当初不告而别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我自已。

 

我再次求助般地看向他的时候,他展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我猜对了吗,弗朗西斯?”我再也忍不住。

 

他狡猾地绕过我的疑虑,并且打定主意对那场分别闭口不谈。好像我的问题十分荒唐,显然,它不需要答复。

 

“我这次打算留在这里。”他叹了口气,将手边的酒杯推远了,转而用右手的食指不急不缓地在玻璃质的桌面上敲着节拍。想了想,他又补充道,“留在伦敦,留在你身边——如果你愿意的话。”

 

“可是你的来访太突然了。我甚至完全没有准备。”

 

“抱歉,亚瑟,抱歉。原本我担心见到我你会气愤,但你心平气和并且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和我交谈,我承认着实让我意外。”

 

“我不了解这些年来你的经历。你去了哪儿?你见到谁了?你爱上谁了?你也为那个人弹奏过《狂欢节》吗,就像当初你为我做的那样?”

 

我开始有些哽咽。也许我的眼里就连在交错的彩色灯光下,也不可避免地显现出一些红色的血丝,并且被他清晰地看在眼里,很可能,弗朗西斯还在心里嘲笑我呢。我说服自己那是因为酒精度数实在太高,呛得我眼眶发红发酸,连心脏也被麻痹致幻,感受不到一丝痛楚或重生的欢愉。

 

“我发誓那是我最后一次弹奏大提琴。五年前,联谊晚会上为你弹的那首。”

 

忽然间,我的心口堵得说不出话来。就好像那里被一万吨酒精溶液淹没,下一秒血液将要倒流而出。

 

你呢,弗朗西斯,你甚至不在意我过得如何。

 

“谁在乎呢?随你为谁谁弹奏了多少首或是没有,我早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没有。”

 

我失语了。

 

他讲出了下文。“比起这个,一个礼拜前我和东尼有了一些联系。他向我我寄来信件,告诉了我你现在的住址和近况。两天前我在你的新住处附近租下了一间屋子,和你的房子仅隔了一条街区。或许我们可以天天见面,记得吗?就像以前那样。”

 

我从他的语气和亮光闪闪的眸子里捕捉到一丝期待和难言的激动。这是我意料之外的。我喉咙干涩,控制不住表情。

 

“哈哈,弗朗西斯,你他妈的。”我忍不住咧开快要僵硬的嘴角。我感觉自己一定疯了。

 

“你笑了吗,亚瑟,是吗?”他不小心撞倒了面前的酒杯,隔着桌子朝我扑来,双手不由分说地揽过我的脖颈。玻璃酒杯倒下,在桌子上旋转两圈,里面的液体铺洒开来。杯子落在地面上发出清脆响声的同时,我感受到一排牙齿往我的锁骨上方咬了一下,力道很重,我差点儿惊叫出声。

 

很难说,有时某些事你无法去往深处层层剖析,大部分时候他们经不住深度挖掘和剥离,就像书页的边角,无意折起后如果你执意将它抚平,大多数情况你做不到,也许它会无数次又翘起;然而如果你不把它放心上,某天它可能已经在书页中悄悄被梳理平整,蛛丝马迹也不曾留下,就如同那些折痕从来没有在它身上停留过一分一秒。

 

我们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他敛起笑容,重归正色。

 

那么你呢?你怎么样?我是指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他朝后仰起头,任由鬓边的浅金色碎发遮住眼睫。

 

还不错,至少没有跟谁整天搞无穷无尽的辩论赛和世纪大战。我告诉他。我再次笑出了声。我欺骗自己想让他知道,与他无关或有关的一切,我从来不曾放在心上。话音落下,才意识到心口那股莫名的失落再一次毫不留情地向我袭来。我对他撒了谎。

 

事实上,糟糕透了。

 

 

那次晚会后,他便失去消息。我开始和安东尼奥、阿尔弗雷德频繁联系,想尝试从他们口中得到一些关于弗朗西斯的信息。但是他们几个和我一样,被他的突然离去搞得措手不及。

 

得知询问身边的人注定无果后,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七月底,毕业典礼那天下午我独自走上曾和弗朗西斯一起走了无数个来回的鹅卵石街道,转角路经我们共同居住的那片街区。好几户人家已经亮起了日光灯,泛着青白的炊烟从敞开的窗口飘出,描摹出触手可及的世间百态。几天前隔壁的房子也还有人照看,短短一个星期内已经有了一股冷气。那是弗朗西斯家。

 

很久以前我们还是街坊邻居,我记不清已经多少年了。自我记事起,我们便上同一所小学、中学,每天一路吵闹着一同上学和回家。他的母亲波诺弗瓦夫人——一位肤色白皙,五官精致,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波诺弗瓦家的女性,与我的母亲阿德琳相识多年。两位志趣相投的女士总爱挑选一个清净的周末,邀请对方来自己家共进午餐或是共同度过下午茶时间。

 

除了这些以外,对面和隔壁的邻居们隔三差五找上门来。因为弗朗西斯在他家新刷上鹅黄油漆的水泥外墙上,用从学校偷偷带回家的彩色粉笔胡乱涂抹了大片污言秽语,以及涂鸦。那些脏话时不时从我们这些十一二岁的孩子口中流传,即便讲出的同时并无恶意。又或者是因为弗朗西斯为了争抢一块糖衣快要脱落的陈年太妃糖,而抓伤了邻家小男孩的脸颊——他做这些事的大部分时间,我像一个听话又害怕惹事的孩子一般安静旁观,正如欣赏一个幼年的街区小混混的所有恶劣行径,并且以此为乐。

 

有时恰逢星期五,我和他放学回家早些,他在某个邻居家门前停的自行车上怀着恶作剧的心思悄悄动了些手脚——在邻居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它的链条松动,或者在后轮上用他母亲织毛衣的针扎上一个小孔。然后他拉起我的手带我一起躲在格栅后的灌木丛里。如果这位可怜的邻居不幸中招,在骑上他损坏的自行车后低声咒骂,往往这个时候我们会一起捂着嘴大笑,笑得莫名其妙,笑得浑身上下颤抖,却大气不敢出,仿佛一个天大的计谋终于得逞。哈哈,真有你的,弗朗吉。他则得意得抿起嘴角。那可不是嘛,也不看看我是谁!

 

他大我六个月。那时他还像是个高挑可爱的少女模样。他刻意蓄了齐肩的长发,出于奇特的小女生心思,波诺弗瓦夫人特地亲自为他十一岁的儿子打理了一头浅金色的漂亮长发,精心将他脑后的一缕发丝用发带竖起,并且把他装扮成女孩子的样子。不熟识的人经常惊讶地向波诺弗瓦夫人夸赞道:哇,波诺弗瓦家的小姑娘从小就长得像她母亲!——弗朗西斯满十四岁之前,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打扮。大概是早已习以为常,我和安东尼奥并不觉得别扭。

 

安东尼奥和我们一般大,住在相隔不远的另一条街。差不多从四年级起我们三个就同班,一直到高中毕业。他来我们这儿串门的时候,总是稍上一把五颜六色的糖和巧克力大方地分享。也可能是从他妹妹那儿夺来的。

 

我四岁时,波诺弗瓦一家从遥远的海峡那头搬到伦敦,带着他们四岁半的小儿子——在当时的我看来更像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

 

五岁那年我曾经因为小弗朗西斯跟我挨得太近差点亲到我的眼角这件事而脸红——我还把他当作女孩子呢!他摘了束紫色鸢尾递到我手里,还冲我笑着,眼睛忽闪忽闪。我差点儿自作多情地以为,名叫弗朗西斯的小姑娘喜欢上我了。

 

直到我们六岁,有次他坏笑着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怎么样,柯克兰,我可没告诉过你我是女孩子。我第一次感到震惊,比起生气更多的是耻辱。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是这么一种情况。我砸了他给我的小苏格兰犬胸针。那是他作为我的六岁生日礼物送给我的。并且我发誓从那往后再不会和他说一句话。安东尼奥听后笑嘻嘻地:柯克兰,你怎么会把弗朗吉当作女孩子呢?

 

事实是,第二天他再来找我,然后用一颗巧克力糖收买了我,也许是两颗。他如愿以偿,问我是否愿意跟他去看东尼家刚出生的小猫。我嚼着巧克力糖,含糊不清地应了下来。

 

从那时起我们就习惯于为一些小事争吵。双方吵架,一方妥协,再次吵架,再次妥协——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常态。当然,最终妥协的那一方往往是弗朗西斯。他无意间发现我偷偷藏烟卷的那次,是唯一一次我们打成平手。

 

“好吧,我答应不把你藏烟卷的事告诉阿德琳阿姨。作为交换,你也承诺别把我的C-的试卷拿给我妈看。”

 

弗朗吉和柯克兰当然说到做到。

 

我们大笑,仿佛共同守住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这是我和他之间难得的共识。这样的情形少有,大多数时间我们甚至会大打出手,长大后也一样。后来我们上了中学,弗朗西斯还常常翻出这件旧账拿来取笑我。“亚瑟,你那时傻透了。”“谢谢,你这个混蛋。你也是。”

 

再往后呢?往后也好不到哪儿去。十五岁那年,有段时间他和安东尼奥十四岁的妹妹走得很近,他瞒住安东尼奥把她带回家了一次。安东尼奥绝不会让任何一位男性有机会和他妹妹过于亲密地接触。作为无关的旁观者,我气愤填膺。我们之间的第无数次冷战才刚刚进入尾声,我忍不住又给了他重重一拳。他应该长点记性。似乎他没站稳,身体向后踉跄了一下,紧接着抬手往沾着血迹的嘴边一抹,扯着嘴角问我:那又怎样呢,亚瑟?我无言还击。绝不是我看他和别人关系近而心里不舒服,只是认为接近末考,如果他不专心复习而是做些无关的乱七八糟的事,那么他又将不出意外地拿到一张C-的成绩单。

 

“你猜如果我把这事告诉东尼会怎样,弗朗吉?”

 

“你才不会呢。”

 

是的,我不会那样做。

 

当然,从那往后,我再也不会关心弗朗西斯的交往对象如何如何,女生或男生,几岁时放弃了学业,有过怎样的前科。他第一次带女孩回家过夜的那天晚上,我发誓那是我最后一次为他彻夜不眠。

 

“随你怎样吧,弗朗西斯。晚安。”

 

“晚安,希望你不会为此多想。”

 

我瞪了他一眼,转身上楼回房。

 

 

我们的少年时代,那个容纳了所有不期而遇和喜怒哀乐的庭院,如今那里的长椅上已经落满灰尘,四个脚残缺不全,周身堆积着快要腐烂氧化的树叶。多年以前,我们还沉浸在夏夜的萤火中,坐在长椅上一起谈油画和诗歌,谈莫奈和维斯拉瓦·辛波斯卡,谈未来和未来。再远的距离,五步开外的花坛破败不堪,那是弗朗西斯一个人长年悉心打理的。干净清新的土壤里原本应该开着茂盛漂亮的紫色鸢尾,现在那些花不再露出娇嫩的花蕊——我清楚记得,才一星期没有人为它们浇水和除去四周的杂草而已。如今那些诗篇去哪儿了?

 

现在,它们回来了。弗朗西斯带着那些不曾同别人提及的回忆全都回来了。

 

 

4

 

“我很高兴你选择留了下来。”我说。他的归来仿佛与我毫无干系,又好像是我大获全胜。

 

“这句算什么?见面礼吗?我第一次听你这么说话。”他抿起嘴角。

 

“以前我是怎样的?”

 

“我说不准。大多时候都是冷嘲热讽。”

 

“那仅仅是对你。”我给他了一个白眼。

 

“东尼怎么样啦?”

 

“他很好。”

 

“改天我们去找东尼。有多久我们没有在一起聚了,我们三个?”

 


事情正朝着与时间线相反的方向发展。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日子。我们似乎又找回了彼此之间最初的那种平衡感,仿佛把富有活力的热情与高涨的情绪倾注进了更为年轻的身体,将闪耀着熠熠光辉的思想再度植入头脑。这些归功于短暂的惊喜。

 

 

有人终生怀念某一年的夏天。

 

在弗朗西斯第一次离开之前,summer time叫做“夏天”。那之后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我只是将它们形容为“天气很热的那些日子”。

 

以往年年暑假我们都和阿尔弗雷德见面。有时安东尼奥也一同前往。今年那个总期待夏季的弗朗西斯回来了,这意味着我们又将回到那些和往常一样的夏天。

 

琼斯家的聚会通常在佛罗里达东海岸的弗拉格勒海滩。弗朗西斯总是抱怨沿岸那家借宿的酒店视角太差,三楼卧室的飘窗前被某栋居民楼挡住了视线,因此沙滩上那些身材无可挑剔、有着古铜色皮肤的加州女孩们只有在楼下才能看到。弗朗西斯对此很不满。比起在大白天里顶着高温酷暑晒日光浴,他更愿意一直呆在四面通风的起居室,读报纸或练琴,消磨掉清晨与午后炽热的倦怠时光。我则喜欢在书桌前铺开一叠稿纸,一心想要为八月所给予的恩赐写些什么。

 

“听起来还不错吧,我的曲子?”

 

“谢谢,难听死了。”

 

 

直到黄昏将至,八月份的炎阳总算收敛些许锋芒,他才迫不及待地拽着我去海滩四周转转。我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素材,很大程度上,我说。而这些并无多少意义的实践最终以踩着微醺的风回程告终。钓鱼码头,白色帆船停泊的岸边,出售长岛冰茶和柠檬汽水的酒馆,或是卖茶冰淇淋球的小摊。那家酒馆是我们过去常光临之处,老板是位拥有小麦色皮肤的亚洲人,用陌生的外语同我们打招呼。两大杯爱尔兰威士忌就能陪我们在海滩上度过从黄昏至次日凌晨的时光。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侃天侃地。腥味四散的海风恣意鼓起衬衫,撩过发梢和前额,潜入燥热的空气和车底,转而无处遁形。尘世的烟火,年月的印记,皆数流淌在夏日的萤火与翌日寸寸拉开帷幕的的黎明之间。

 

讲话的时候弗朗西斯回头看着我。他的手掌拂过我耳边被风吹乱的碎发,轻得不着痕迹。

 

“你美得胜过黄昏,亚瑟。”

 

“你、说、什、么?”我故意拉长嗓音。他的声冲撞席卷的热浪边缘,显得模糊虚幻。我假意未能听清。

 

“我说——你闻到海盐的味道了吗——”

 

我听见了。我说。我听懂了。我闻到了。

 

他的眼里倒映的灯塔微光在闪。隔着透明的介质和一万层腐烂的梦想,藏匿暗处的悸动展翅欲飞。它们的万丈光彩照射着他和我各自看似毫不相关的未来。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和海滨度假一样被列入了弗朗西斯计划的一部分。

 

“诺曼底的海有这儿的清澈和湛蓝吗?”我急于了解他和他的一切,那些满是尘埃的过去和怀旧的心思也包括在内。

 

“上帝在第三天创造汪洋大海,与亚当和情人称作欲望之极致的海,哪个更动人?”他反问道。

 

前者是普天之下水和旱地分离,浩瀚无垠的合理存在——或为神迹;后者为万物众生所收拢,称作假想乌托邦的理想国度。

 

 

那些啤酒和三十摄氏度的气流相伴的日子。我想。弗朗西斯总是喋喋不休。哪个流行乐队的主唱于某个不为人知的夜晚结束生命了,蓄着亚麻色长发的贝斯手已经第三次换人了,哪首新的爵士乐今天发布了……“你老关心这些没用的。”我告诉他。“那也比你对着一堆白纸无从下笔要好上千百倍。”只要我发声,他总要将其驳回。但很难否定,油尽灯枯的滋味确实抓挠人心,干涩的笔尖中艰难流出的文字总显得荒谬而难登台面。

 

我们乘着吉普车在人迹罕至的丛林穿行,我坐在副驾驶敞开车窗,闭上眼感受迎面相撞的猎猎狂风。前方是悬崖峭壁。我说不清我们距离那里还有多长距离,但只要断崖还未出现在百米开外,我们就能不顾一切继续前行。这是在日落完成之前最后的朝圣。若是不走运,撞上突发性的暴雨就停下来。接吻或者做些什么别的。老式收音机里的蓝调缓缓穿过嘶嘶作响的电流声,与高温下的水汽相融相拥,晚霞夹带粉色和紫色的绸缎穿梭在长空。在偏远无人之地,我开始思索和分辨这些轻描淡写的勇气,也许它们悄无声息而无时不在。海鸟随时在天色渐晚后的任何时间点陆续归航,它们低飞的时候就像搭在肩膀上的外衣随风而动,即将脱离骨骼和血肉,脱离仲夏夜的热潮而归于沉寂。

 

四十度以上的酒精往往容易麻痹我的神经中枢。某些和欲望无关的情绪开始将我的全身牵制,还有退路或去向吗?我不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说,药物和乙醇所掌控下的勇气与一堆废弃的诗稿并无两样,它之所以叫做勇气,是因为它契合蛊惑人心的那股力量,就如伊甸的禁忌之果和巫师下了咒的预言册,它们象征同样的惶惶不安与不得终日,层层累积着成千上万虚度的年月。

 

 

“弗朗西斯,我们该返程了。”

 

视线所及的前方是深不见底的悬崖。电光火石交错间,我忽然意识到,在他之前,在我之后,有什么早已褪色的东西将永存。

 

从此以后,等待我们的还有无数次日落。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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